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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17 查看次数:11430 次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木本油料产业是我国特色传统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对于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北是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的适生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的要求,把木本油料产业打造成我省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兴林富民的支柱产业,现就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提高供给能力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措施为基础,以提高科技水平为支撑,建立健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努力提高木本食用油的消费比重,推动木本油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坚持依靠科技、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坚持龙头带动,延长产业链,推进林油一体化;坚持多元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50个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重点县,新造高标准木本油料林500万亩,抚育改造200万亩,全省木本油料林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年产木本食用油30万吨,年产值600亿元。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示范基地,培植一批木本油料精深加工龙头企业。

  二、加快基地建设

  (四)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组织开展油茶、核桃、油用牡丹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树种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新一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工程等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和绿满荆楚行动紧密结合,因地制宜选择发展的树种和区域。要统筹谋划基地建设与加工企业布局配套问题,防止出现资源短缺和产能过剩。

  (五)创新基地建设经营模式。认真贯彻《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评估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激活林地使用权,积极引导木本油料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到有技术、懂经营、有资金的业主手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木本油料林经营效益。

  (六)发展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组织。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林农发展多种形式的木本油料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项目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适应市场能力。

  (七)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围绕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建设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要素市场。鼓励和支持木本油料企业组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木本油料苗木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八)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木本油料规划范围县市,建设一批木本油料高产示范基地和木本油料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促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种植。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兴办木本油料林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在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上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九)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技力量,加快产业科技攻关,切实解决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重点和难点。积极为林农、木本油料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加大良种选育和推广力度,抓好木本油料省级定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两高一抗”(产量高、含油率高,抗性强)的优良品种,培育良种壮苗。坚持适地适树,积极推广木本油料丰产栽培技术,禁止使用非良种苗造林。引导经营者在木本油料林进入盛果期前发展林下种植,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三、培植龙头企业

  (十)培植木本油料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从资金、技术、林地流转等方面扶持一批木本油料龙头加工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木本油料加工企业组建协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种植、加工、营销等环节有机高效衔接。支持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林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

  (十一)大力发展产品精深加工。支持企业在生产高档食用油的同时,充分利用茶壳、茶饼和茶粕等加工附加物,开发保健食品、洗涤用品、护肤产品、有机饲料和有机化肥等系列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引导企业在木本油料良种使用、精细栽培管理、精深产品研发等方面加大投入,建立木本油料科技产业园区,实现资源培育基地化、经营管理集约化、生产加工一体化。

  (十二)着力打造知名品牌。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原产地标识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确保产品绿色、健康、安全、环保。注重湖北木本油料企业、产品品牌建设,强化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保护意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湖北著名商标,引导企业以品牌为先导,树立产业形象,扩大湖北木本油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优化政策环境

  (十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和资金,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木本油料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高标准栽培示范园和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龙头企业加工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市场主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木本油料产业开发,对符合条件的木本油料产业贷款项目,实行据实贴息。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开发符合木本油料产业特点的多种金融产品。

  (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籽,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茶籽粕;对从事木本油料新品种选育、木本油料林种植、木本油料籽采收和加工等市场主体,实行税费减免。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重点市、县要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完善监督体系和考核奖惩措施,有序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十六)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木本油料种苗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加强种子、穗条、苗木的来源及去向管理。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加工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质量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保护木本油料林资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抛荒和乱征滥占木本油料林地。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

  (十七)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其他有效方式,宣传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意义、政策和技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辐射作用。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倡导消费者合理用油和科学用油,提高木本食用油的社会认知度。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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