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和落实国家公积金新政,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随州市调整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可回本地贷款购房。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本市户籍的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回本市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保证金缴存账户,一次性缴存6000元住房公积金后,可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到4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申请提取、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职工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装修房屋、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等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调整为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8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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