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08 查看次数:11444 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5年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

  今年是全国宗教工作系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国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宗教界全面树立法治意识,根据我局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我局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继续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的研讨、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做好公民,又做好教徒,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为了深化对“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的认识与理解,我局将适时召开“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会,请各地事先组织开展好相关的学习研讨活动。

  二、准确把握学习重点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要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要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深化解经、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

  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探索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其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支持宗教界弘扬宗教道德中弃恶扬善、诚实守信、宽恕待人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督查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监督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是开展“学习月”活动的第四年,也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各地要及早着手,部署“六五”普法及“学习月”的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总结的基础上,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对如何巩固“学习月”活动的成效、如何深入开展宗教工作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我局将适时召开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互学互鉴。

  请于7月底前将“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报送我局政法司。

网站首页   平台简介   服务范围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箱:Smehub@163.com

邮编:430077  鄂ICP备13003460号-3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