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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25 查看次数:18007 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关精神,抢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服务外包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技术密集型和国际化人才资源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建立“两型”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信息技术产业高速发展,通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在校大学生位居全国前列,为加快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积极探索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新形式和新方法,把服务外包当作一项重要产业来抓,作为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坚持引进国内外跨国公司、龙头企业和大力培育本省骨干企业并举,积极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先导和有力支撑,为我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服务。

  (三)发展重点。巩固基础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向高端服务外包产业转变。重点发展以应用软件研发、嵌入式软件研发和信息服务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以呼叫中心、数据录入、金融服务、工程设计、人才管理等为主的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以生物医药、动漫、网游设计研发为主的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大力推进武汉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带动有条件的市发挥产业优势,突出发展特色服务外包产业。

  (四)发展目标。努力把武汉市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全国服务外包优秀示范城市,带动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建设以东湖高新区为龙头的国内领先的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2-3个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10-20家跨国公司将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向我省转移,形成服务外包企业集聚效应;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使之成为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总承接商和对内总发包商;争取2015年全省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10亿美元,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重要支柱。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挥服务外包产业集聚效应

  (五)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武汉市等发展服务外包条件较好的城市,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潜心做好园区规划,明确园区的功能定位,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专业园区,使之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工作舒心、生活轻松的宜居宜业区域。努力将武汉东湖高新区培育成软件研发、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多语翻译等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区,使其成为我省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示范基地。

  (六)依托产业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外包。鼓励武汉、宜昌、襄阳等市依托钢铁、电子信息、船舶制造、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各有侧重地发展特色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延伸产业链,发展特色产业服务外包。

  (七)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认定工作。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支持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帮助区内企业优化资源,降低运行成本。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八)加大重点区域招商力度。通过我省现有鄂港粤、环渤海、长三角等重大招商引资平台,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优势,吸引国内服务外包企业巨头到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不断加大对欧美日韩等国家服务外包的招商工作力度。

  (九)依托现有软件企业招商引资。进一步引导我省软件企业发挥产业、人才等优势,加强与国内外龙头服务外包企业的合资与合作,提高外包服务层次,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境外上市,拓展国际交流渠道,承接国际业务。鼓励、支持我省各大电信运营商争取集团级区域外包呼叫中心落户湖北,提升“湖北服务”品牌形象。

  (十)大力引进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围绕重点发展产业,着重开展专业对口的产业招商,大力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注重引进既能承接全球服务外包又可向我国发包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我省,快速提高我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层次、规模和能力。提高世界500强,以及世界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在我省的投资比重。

  (十一)建立服务外包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尤其是发展前景好、安排就业多、产值规模大、带动效应强的项目,对落户过程需支持和解决的用地、融资等问题,各级政府要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落实相关政策,促进项目落户。

  五、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工作,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十二)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我省教育大省的优势,支持、鼓励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设,开设服务外包领域的课程,扩大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三)大力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充分发挥武汉“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的政策品牌效应和武汉地区高校聚集的优势,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依托有关高校和骨干企业,认定建设10-15个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各类实用型服务外包人才。实施“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深造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本地服务外包人才到欧美等发包地学习和深造。鼓励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企业落户我省。

  (十四)积极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服务外包市场熟悉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鄂创业发展,将引进国外(境外)的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湖北省引进国外经济技术、管理人才管理项目,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企业

  (十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省级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同武汉及相关城市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支持政策相结合,对重大服务外包企业和项目落户及业绩突出的重点园区给予奖励,对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公共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给予资助,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基地给予资助,对服务外包企业房租、国际通信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等。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十六)落实国家鼓励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政策。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人才培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给予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适当放宽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申请人才培训资金的条件。

  (十七)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政策。省科技厅等部门要督促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从20107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对武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注册在武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八)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制政策。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以对软件设计、科技研发、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外地区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方便企业的原则确定审批管理办法。

  (十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和引导有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国际知名服务外包峰会和各项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与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联系,积极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开发骨干;发挥在境外的湖北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为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献智出力、牵线搭桥。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到海外并购,并为企业员工境外工作提供便利。

  (二十)积极推动和发展在岸外包业务市场。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不涉密的信息技术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在岸外包市场,促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业务协调发展。

  (二十一)切实加强融资服务。充分考虑服务外包产业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服务外包产业的优惠财税补贴政策,稳步有序开展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非核心后台业务如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簿记核算、凭证打印等,发包给有实力、有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的作用,通过加强组织、机制、融资产品和方式创新,不断探索银保、银企合作模式和方法,做大做实金融服务俱乐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流的平台服务。积极发展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通过动态监测、循环授信、封闭管理等方式,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基于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研究推动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将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全省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开展离岸外包业务提供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引导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二十二)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国际认证。重点扶持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做大做强。鼓励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有关出口品牌发展政策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等国际认证。对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补贴。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加强领导,营造优化服务外包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三)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武汉市政府、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侨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外管局、省银监局、武汉海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商务厅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政策辅导,重视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有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电信运营商要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路租赁等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积极提供综合办公、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海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通关便利。

  (二十五)强化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支持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信息服务。

  (二十六)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分析。商务、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二十七)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成立专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企业间开展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工作。

  (二十八)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经贸洽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搭建服务外包合作交流平台。培育和完善武汉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与合作国际论坛,将其打造成中部乃至全国较有影响的特色平台,扩大我省在国内外服务外包的影响力。

  (二十九)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各种渠道,介绍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以及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的有利条件和发展前景,大力宣传我省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项目及骨干企业,树立“湖北服务”外包品牌,营造和优化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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