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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31 查看次数:15468 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75

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

  前言

  《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以《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对《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目标予以具体化、阶段化。它是“十二五”期间湖北长江经济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湖北沿线武汉、黄石、宜昌、荆州、鄂州、黄冈、咸宁、恩施等8个市州的48个县市区。

  本规划的时限为2011-2015年。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1)《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4)《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5)《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发展环境

  200812月,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两圈一带”战略,即在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同时,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并于20097月正式出台《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鄂发〔200915号)(以下简称《决定》)。“两圈一带”战略是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对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08月,《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正式发布,标志着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进入了实施阶段。

  一、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一五”时期发展概况

  湖北长江经济带横贯东西,全长1061公里,国土面积54168.5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9.1%;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自提出至实施以来,各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湖北长江经济带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流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省人口和经济要素向沿江地区聚集,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2010年,湖北长江经济带人口达2745.09万人,占全省的47.96%;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58.38亿元,占全省的59.84%。农业以优质粮棉油、蔬菜和水产品为主体,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业初步形成了以汽车、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水电、建材和食品等为主的优势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服务业以商贸、金融、物流、旅游和信息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临江开发区发展迅速。至“十一五”末,沿长江61个开发区已开发面积603平方公里,201061个开发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41.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收入8265.8亿元,税收收入593亿元,从业人员177.7万人。开发区已成为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

  武汉80万吨乙烯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鄂州葛店开发区规划了石化及材料工业园,宜昌加快建设三峡物流中心,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加速,黄冈龙感湖管理区着力推进管理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试点,荆州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园区,咸宁加快建设临港工业园区和临江物流园区。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港口方面,武汉新港加速建设,宜昌港改扩建项目快速启动,荆州组合港部分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鄂东组合港大部分港区开工在建。公路方面,沪渝高速宜万段、武荆高速、三峡翻坝高速等已建成通车,宜巴高速、洪监高速、江南高速等已启动建设。铁路方面,随着宜万、汉宜铁路的建成通车,以及荆岳等铁路项目的加快推进,带域内铁路网将进一步完善。过江通道方面,鄂东长江公路大桥、荆岳长江大桥等已建成通车,荆州长江二桥、香溪长江大桥、庙嘴长江大桥、白洋长江大桥等正在加快推进。这些过江通道的建设将长江经济带南北两岸更加紧密地连接起来,形成了共生集合增长效益。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临江重点小城镇新的建设规划已经启动。武汉金口、黄石富池、荆州小河口、宜昌枝城、鄂州燕矶、黄冈小池、咸宁潘家湾等沿江省级重点镇,正在规划利用岸线资源,积极兴办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兴办船舶、建材、物流等产业,增强了对周边农村发展的带动能力。

  ——社会事业同步发展。教育优势进一步突出,高等院校发展到75所,占全省高等院校数的78%。科技、卫生、文体事业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良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湖北长江经济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面临着良好机遇。首先是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带来的机遇。湖北长江经济带拥有“承东启西”的区位条件和“黄金水道”的交通优势,可率先接受国际和东部沿海地区资金、技术和产业转移,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其次是扩大内需政策带来的机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家长期实行的优先外向型发展模式转变为重视内需型发展模式,具有国内市场接近性优势的湖北长江经济带必然成为扩大内需主战场之一。第三是中部崛起战略深入推进带来的机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了中部地区建设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湖北占据“沿长江经济带”干线通航里程的72.6%,必将成为“两横两纵”经济带开发的重中之重。第四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带来的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并加快构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将是打造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空间载体,它将在衔接“两江新区”和皖江城市带,以及承接“长三角”辐射中承担重要的支点功能。第五是湖北省“十二五”时期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带来的机遇。随着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全面实施和“两圈一带”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深入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将成为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第六是一系列促进水利水运发展政策与工程规划实施带来的机遇。2011年中央1号、2号文件分别提出的加快水利和内河航运的发展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及生态补偿、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等国家战略、政策措施,以及重大项目建设都将为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的实施、国家级开发区的新批等为湖北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十二五”期间,在武汉城市圈成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湖北成为全国首批低碳省市试点的大背景下,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主要包括:以长江干流为主轴的综合交通走廊尚未形成,长江航道等级有待提高,水运优势未能充分显现;产业层次总体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竞争力不强;外向型经济总体规模仍然偏小,对外开放水平不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较弱,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凸显,经济结构转型任重道远;城乡和区域发展仍不平衡,生产力布局不尽合理,空间利用效率不高;体制机制改革滞后,软环境不优的问题较为突出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加快新一轮沿江交通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促进沿江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构建湖北“两圈一带”协调发展总体格局为目标,坚持科学开发、协调开发,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水运、水利、水能、水景观等优势和在全省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发展以水资源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带动能力、综合承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带动和促进全省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在扩大经济总量的同时,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进以调整结构为核心的产业发展转型,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有机统一。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把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战略谋划、组织发动和统筹协调。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要素配置,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多元投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新型开放开发机制。

  ——整体规划、分步开发。统筹考虑自然、经济、技术、社会等因素,整体规划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对带内主要港口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分期建设。优先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崛起,同时积极推进武汉—黄石段、宜昌—荆州段两个基础较好、条件较成熟区段的开放开发,协调推进其他区段开放开发。

  ——基础先行,产业支撑。加强长江航道治理和港口建设,加快沿江铁路、高等级公路和物流配套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要求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重点在壮大支柱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缓解要素制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以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集约开发、保护环境。引导生产要素集约利用、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科学利用岸线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走“两型”发展道路,形成符合湖北特色的沿江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

  ——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突破,以重点突破引导整体跟进,以局部率先发展带动全局加速跨越。

  ——区域联动、开放合作。推动沿江地区、沿江与腹地联动开发,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资源整合,实现优势聚集,互利共赢。

  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努力建设“三带一枢纽”,通过“促进荆州崛起、加快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促进“两圈”互动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典型示范区。

  到2015年,湖北长江经济带国内生产总值预期达到15300亿元左右,年增长12%左右,占全省的比重60%以上。三次产业结构从“十一五”期末的8.648.143.3调整为64945,工业和服务业实力在长江经济带地位逐步提升。20个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0亿元。

  ——生态文明示范带。到2015年,主要生态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主要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现代产业密集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基本构建起以水资源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以冶金、石化、汽车、船舶、装备制造等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发展以现代物流和文化旅游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高产优质水稻、名优特淡水产品等为主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业。初步建立起沿江区域间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新型城镇连绵带。协调推进“以港兴城”战略,着力提升沿江地区城镇化水平与城镇综合实力。加快发展大城市,重点提升荆州城市综合竞争力;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提升鄂州、黄冈及咸宁城市化水平,着力扩大洪湖、赤壁、石首等新节点城市的经济规模和城市规模;大力发展沿江重点镇和中心镇。初步形成以宜昌、荆州为核心的西部城市群,以武汉为龙头,以黄石、鄂州、黄冈、咸宁为支点的东部城市群,通过开展“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全省和中部地区的辐射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促进长江上中下游省(市)、沿江城市的联合发展。

  ——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枢纽。长江干线航道的通航能力大幅提升,干支直达的水运网络不断完善。以武汉新港为龙头的长江中游现代港口体系基本形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沿江高等级公路、铁路,建成一批过江通道,初步构建起江汉平原腹地综合交通网络。完善沿江通道布局,南北贯通能力不断提高。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港口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功能最完善、辐射面最广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第三章 构建开发开放新优势

  一、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形成湖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打造良好平台。

  (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1.“强化一通道”,加快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通道。

  ——加快构建沿江现代港口群和长江中游的航运中心。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推进武汉新港建设,基本建成以武汉新港为龙头,以宜昌组合港、荆州组合港、鄂东组合港为支撑的现代港口群。推进武汉新港先行试点启运港退税,实现沪鄂两地电子口岸全面对接,大力发展集装箱直达运输。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制定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专项规划,加快港口集疏运大通道建设。

  ——加快航道升等联网。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加快长江干线、汉江、江汉平原水网和三峡及清江库区四大水系的开发,提升长江航道通过能力。加快实施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打造连通长江汉江经济带、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千吨级航道圈。提高三峡船闸管理水平,加快建立三峡翻坝转运长效机制,提高三峡枢纽的通过能力。

  ——加快公路网建设。建成上海至成都(湖北段)和湖北江南高速公路,形成连通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高等级公路骨架。到“十二五”末,力争高速公路网辐射带内所有的县级以上城市,并实现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的合理成网。

  ——加强铁路网建设。加快推进石武高铁和武汉至咸宁、黄石、黄冈、孝感等城际铁路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新建荆州至岳阳、天门至仙桃、武汉至九江铁路等项目,进一步完善沿江铁路网及枢纽布局。

  ——推动航空港建设。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工程,筹划改造和新建沙市、赤壁、黄冈机场等通用机场,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民用机场新格局。

  ——大力开展过江通道建设。以湖北长江经济带中段为重点,加快已开工过江通道的建设,重点建设好荆州长江二桥、庙嘴长江大桥、白洋长江大桥、香溪河长江公路大桥等过江通道,做好一些可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打造五枢纽”,提升“一主四辅”五个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推进武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依托港口、公路站场、铁路站场、航空港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集疏运系统,构建中部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辐射最广的综合枢纽,承担多种交通方式的客货中转联运和信息服务。将黄石、鄂州、黄冈基本建成组合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承担鄂东地区客货中转联运。将宜昌、荆州、咸宁分别基本建成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宜昌主要承担重庆、四川向东方向的客货中转联运。荆州主要承担两湖平原货物中转联运,并为全国分流“北煤南运”、“西煤东运”压力。咸宁主要承担咸宁地区和湖南部分地区的客货中转联运。

  3.“建设一系统”,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支持保障系统建设。

  加快建设“数字长江”。基本实现水运政务及运输服务信息化。“数字航道”基本建成并发挥较好作用。加快建立与全国联网的公路运输信息系统、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和连通长江流域上下游骨干港口的货运信息系统。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港航信息全面共享。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  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以荆江河势控制应急工程、荆江大堤、重要支流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长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荆江等分蓄洪区工程的安全建设,保证重要蓄滞洪区基本能够正常运用。加快实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十二五”期末实现大中型病险水库销号,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继续完善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和省内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实施重点县城防洪工程。继续抓好沿江及垸湖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2.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沿江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着手开辟武汉市战略备用水源地。进一步扩大沿江大中城市的供水规模,新建一批乡镇水厂,稳步提高城镇饮水安全保证率。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新增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3.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大中型灌区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中33个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配套、改造现有排灌设施,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限制性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水土保持。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和优化完善网络资源。建成各地区、各种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传输网,建立湖北长江经济带信息系统基础框架。加强沿江城镇基础数据资料库建设,并与“数字长江”有机衔接。建设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设互联互通、覆盖城乡的电子政务统一应用平台和协同共享的统一门户网站。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与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武汉“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建设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对接的信息平台。

  二、现代产业密集带建设

  坚持以“水”兴带,着力构建以水资源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涉水产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建设各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明确的产业园区,建立沿江区域间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把湖北长江经济带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加快发展沿江先进制造业。发挥水资源优势,打造国家重要的冶金、汽车、化工工业基地,振兴装备及船舶制造业,积极开展建材、纺织服装、火电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生产规模化、产业高端化、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湖北长江经济带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和综合竞争能力。

  突破性发展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湖北作为科教大省的优势,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发展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高技术产业战略高地。

  积极发展沿江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和中心城市枢纽作用,构建武汉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宜昌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大力发展沿江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积极推进沿江地区的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等服务业集聚发展。

  大力发展沿江现代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有机农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水稻、水产、水禽、水果等为特色,努力构建沿江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产业带、优质畜牧水产养殖与加工产业带、特色林果生产与加工产业带。

  三、新型城镇连绵带建设

  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城镇由偏重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和功能提升并重转变,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围绕“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武汉核心作用和宜昌、荆州、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重要节点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加快发展大城市,培育发展23个城区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

  优化沿江城镇布局,在空间上布局湖北长江经济带两个城市群:东部城市群(在武汉城市圈范围内)和西部城市群(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范围内),引导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在沿岸有序集中与分布。提升武汉—黄石段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办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沿江各地综合性制度创新,促进区域合作与沿江各地共同繁荣。加快宜昌—荆州段的开放开发步伐,着力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西部城市群,使之成为带动整个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的强大引擎。大力提升武汉—荆州段的城镇发展水平。扶持湖北长江经济带东西两端的黄梅、武穴和巴东、秭归的发展。支持巴东黄土坡滑坡整体避让搬迁及其后续工作。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优先支持沿江重点镇和中心镇发展,集中打造特色资源镇,增强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推进港口新区建设,实现以港兴城。以港口作为城镇新区开发的支点,配套临港产业,带动新城发展,并通过区域联动、顺江发展、集群布局带动区域发展。支持黄冈临港经济区建设。

  四、开放合作

  (一)促进区区联动及区港联动。

  推进沿江地区保税物流中心、口岸、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动、互动。完善“大通关”环境,建立区域报关网络。

  (二)推动跨江联合开发。

  加快推动黄梅小池开放开发,积极对接九江,加强与九江跨区域合作。推动黄石市与黄冈浠水县跨江联合开发试点。推进赤壁、洪湖跨江协作。

  (三)加强与上中下游省市联合与合作。

  联合湖南岳阳、江西九江打造长江中游地区港口群。在此基础上,推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合作共建,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形成并上升到国家层面。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建立“接轨长三角、配套大上海”推进机制。建立与江苏沿江开发、安徽皖江开发联动机制。推动“后三峡时代”湖北与重庆的新联合与新合作。

  (四)加快对外开放。

  巩固欧美、日韩以及港澳地区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俄罗斯、巴西、印度、非洲国家等新兴市场。争取在武汉设立更多领事馆,支持和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等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区域性采购中心等机构。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大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各类特色产品出口加工基地。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如武钢、东风等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在国外建立生产中心、营销中心。

  五、生态文明

  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水资源、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带。

  (一)加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取水建设项目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各类产业园、工业园等要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使沿江取水项目布局及各类产业园、工业园布局同沿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优化临水产业布局。加强湖北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的研究与监测。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生产生活节水,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石油、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防治,加强湖泊综合保护治理。重点实施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和梁子湖、洪湖、斧头湖等湖泊综合治理。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治理。

  (二)加强岸线资源开发与保护。

  制定岸线资源利用与管理规划,对吞吐量在200万吨以上、停靠1000吨级船舶的港口码头纳入全省统一规划和审批范围,严防随意抢占长江优质岸线资源的现象发生。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沿江滩涂。高效、合理地开发利用武汉新港区、宜昌港区和黄石棋盘洲港区等。有控制、有条件地适度开发岸线控制利用区,严禁擅自开发划为保留区的岸线,禁止开发划为保护区的岸线。

  (三)加强重要与敏感生态功能区保护。

  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建设好长江新螺、天鹅洲两个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健全石首麋鹿、宜昌中华鲟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实施洪湖等一批省级和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带内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支持黄冈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

  (四)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三库”(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漳河库区)、“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三湖”(洪湖、梁子湖、东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开展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要求,推进梁子湖“以奖促防”项目建设。抓住《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纳入我省大东湖、梁子湖、滠水河等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的机遇,促请有关部门加大投资力度,以这些大工程带动水污染快速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探索在长江经济带实行空气污染联防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制定沿江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按照湖北省低碳试点发展规划,建设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东西湖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武汉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在湖北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荆州、宜昌、荆门、黄冈等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重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仙桃低碳产业园建设。

  第四章 承接产业转移

  针对“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圈的产业转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长江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瞄准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区域,跟踪相关产业和项目,依据示范区产业发展需要,有效运用招商资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鼓励长江经济带内产业转移,共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明确湖北长江经济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从加速壮大化工产业,大力振兴机械制造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优先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积极发展与“长三角”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提出产业承接发展的重点。

  (一)化工产业。

  引进战略投资,实施重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强化资源保障,推进节能、降耗、环保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医药化工。

  (二)机械制造业。

  引进国内外优质产业资本和先进技术等要素,对接区域内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改组改造,加强技术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形成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壮大一批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石化机械制造、通用机电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加工、水工环保设备制造、船舶工业。

  (三)高技术产业。

  充分开发科技资源和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合作,集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机械、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四)劳动密集型产业。

  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和区位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引进知名品牌,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加速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升级,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重点发展:纺织印染服装产业、家电工业、森工产业、建材工业、橡胶塑料工业。

  (五)农产品加工产业。

  落实《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龙头企业,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打造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重点发展:粮油加工业、棉花加工业、油脂加工业、畜禽加工业、林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业、果蔬加工业。

  (六)现代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围绕湖北“两圈一带”战略,重点规划建设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三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6大现代服务业产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产业承接园区建设

  一是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生态环保、特色发展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投资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首要平台。

  继续完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打造承接产业平台。正确选择和培育园区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主打造专业特色园区,以产业聚集形成园区品牌,尤其是对主要用于承接东部沿海和海外产业转移的石油机械工业区、纺织印染工业区、精细化工工业区、食品加工工业区认真做好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工业园区资源配置最优、基础设施共享、污染治理集中、土地利用集约、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群蓬勃发展的格局。

  二是通过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创新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产业转移促进平台。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与上海、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加强联系,做好产业转移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用签订对口承接合约的形式保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产业创新升级

  围绕产业承接发展重点,加快技术创新升级,强化技术创新要素支撑,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

  (一)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能力,在汽车、机械设备、冶金、化工、家电等优势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吸纳一批高端人才,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提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水平,在一些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形成自主创新技术溢出效应,引领产业集群式承接。

  (二)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引进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推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发展壮大若干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建设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发挥技术创新平台对产业转移的吸纳集聚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支持设立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孵化器功能,改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面向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四)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章加快荆州振兴崛起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现跨越发展为首要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着力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努力建成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钢腰”、江汉平原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明星城市,为江汉平原振兴崛起提供重要支撑和动力,努力成为推进湖北跨越式发展、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重要支撑。

  一、构筑大交通

  加大现代化港口、公路、铁路的联合建设力度,以沿江运输大通道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实现铁路、公路、水路的“无缝对接”,努力将荆州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港口航道建设。全面推进荆州组合港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加快推进盐卡集装箱港等专业港区建设,加快洪湖港、石首港2个全省重点港口建设,积极建设李埠综合港区,形成长江与汉江的水运中转枢纽。到2015年,荆州市港口的吞吐量达到3000万吨,力争35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为15万标箱,力争20万标箱。加快长江荆州段航道整治,结合四湖流域和“江南四口”水系的整治。采用分级开发的原则,形成以长江——江汉运河——汉江为主体的高等级航道网。

  公路网建设。重点推进沿江高速公路通道的建设,加快建设洪湖至监利、松滋至石首、武汉城市圈环线洪湖段等高速公路;重点推进过江通道的建设,加快推进荆州长江二桥、嘉鱼、洪湖等长江公路大桥的建设,促进跨江通道的形成,密切两岸往来;加快以荆州城区为中心的一级公路建设,对318国道荆州段、仙桃经洪湖至赤壁、荆州至松滋、荆州至监利等公路相关路段进行改造升级。

  铁路网建设。加快建设荆岳铁路,提升荆州铁路整体客货运能力,搞好荆沙地方铁路扩能改造,积极推进北煤南运通道建设,积极规划建设“宜荆荆”城际铁路。积极推动月益(河南月山至湖南益阳)铁路、准荆(从内蒙古准格尔到荆州)铁路及早上马,实现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的无缝连接,使荆州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物资转运基地和集散中心。

  过江通道建设。抓住以湖北长江经济带中段为重点建设过江通道的机遇,规划建设荆州长江二桥、洪湖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石首长江大桥。通过增加过江通道密度,将荆州长江经济带南北两岸更紧密地连接起来,增强对两湖平原经济腹地的辐射能力。

  多式联运推进工程建设。依托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场)等交通运输设施,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大力发展一站式货运代理,着力解决港口、铁路及公路等交通衔接不紧密,以及由此带来的迂回运输和重复装卸等问题,实行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积极发展集装箱专用车、厢式货车以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等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力;加快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及沪蓉高速铁路货运站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扩大铁路专线运输能力;大力发展钢材、建材、煤炭等大宗物资铁、公、水联运,增强生产资料的物流集散与中转功能,以公、铁、水运输节点为基础,积极建设物流园区。

  二、培育大产业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农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高技术产业四大千亿元产业,轻工建材和纺织印染服装等产业产值过五百亿元。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大产业”战略。大力扶持汽车零部件、石油机械装备、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尽快形成百亿元产业。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00-53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8%,比2010年增长1.5倍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700家,年均增加100家。着力培育大企业,在2-3年内培育3-5个产值过50亿元大型企业,到2015年实现产值过100亿元企业零的突破。抓好重大项目谋划,结合荆州七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落实方案,策划一批能带动重大产业发展的龙头项目。着力建设大园区,吸引人才、资源、生产设备、市场要素向园区聚集,尽快将荆州深圳电子工业园等打造成百亿元大园区。加快扩建和新建荆州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岑河针纺织工业园、石首化工园等专业园区。支持荆州市船舶工业园区项目建设,促进船舶制造跨越式发展。各县市区要重点打造一个百亿元园区,荆州开发区力争达到500亿元。

  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整合科教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转化能力。打造公共创新创业平台和科技基础共享平台,努力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引领、提升作用。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按新口径)达2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达到20%,实现利润58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00家以上;全市省级创新型企业由目前的11家增加到20家以上。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聚集园区建设,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建设四重物流服务时域圈:以荆州城区为中心,面向本市各县市区1-2小时物流服务圈,面向省内各主要城市的3-5小时的物流服务圈,面向华中省会城市的6-8小时物流服务圈,面向国内其他中心城市12-24小时物流服务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初步形成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体验旅游产品、亲水文化体验旅游产品、湿地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等特色鲜明的产品系列,增强荆州文化旅游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创新金融保险,升级商贸服务,形成方便生产生活的金融保险服务网和商贸服务网。

  突破性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开展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把荆州市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淡水水产品养殖基地、全国最大的水禽养殖基地、全国最大的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双低”优质油菜基地和湖北省最集中的优质稻生产基地;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荆州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农业生态科技园,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发展节约型、生态型、循环经济型农业,把荆州市建设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农业生态文明示范带。

  支持荆州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荆州科教资源、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加快荆州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集聚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在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整合创新资源,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

  三、建设大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145号)精神,积极实施“大城市”战略,打造鄂中南和两湖平原经济增长极。以壮大荆州主城区为重点,引导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在长江沿岸有序集中与分布,形成城镇体系结构合理、区域发展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连绵带。

  根据荆州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以集聚发展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协调发展县市城区为支撑,以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和促进发展一般镇为依托,以加快构建“城市片区+外围组团”为方向,走城镇化集中发展的道路。“十二五”时期,努力把荆州中心城区建成常住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把松滋、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等县市城区建成常住人口过20万的中等城市,把江陵城区建成常住人口10万的县级城市,重点(中心)镇人口达到5万,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形成“一心、五轴、六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第六章拓宽发展空间

  围绕“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促进‘两圈’互动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典型示范区”的目标,在不断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拓宽辐射空间,扩大和延伸湖北长江经济带的作用和影响。

  一、汉江综合开发

  加快推进汉江流域的综合开发,加快现代水利航运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城镇化进程,力争形成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一)加快现代水利建设。

  以水利综合开发工程、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水资源配置与保护。

  1.加快水利综合开发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部分闸站改造、局部航道整治等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引江补汉神农溪调水工程、碾盘山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高度重视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着力抓好沿江部分涵闸改造工程,分期改造闸站。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着力抓好东荆河、汉北河、竹皮河等河流的综合整治。

  2.加快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按防御百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汉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完成汉江中下游重点堤防建设。抓好杜家台等分蓄洪区工程建设和安全区建设,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坚持实施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城市发展按标准配套建设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快江汉平原等主要渍涝区除涝工程体系的研究与建设。

  二是灌溉工程体系建设。实施灌区改造和节水工程、引丹入襄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水源工程、江湖连通工程,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把水利与国土整治、农业结构调整、农技措施推广结合起来,提高农业用水的配置效率和利用率。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节水型生产工艺。推行节水器具,建立节水型城市。

  3.强化水资源保护体系。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和责任考核制度。流域内干支流各类水体按照《湖北省水功能区划》划分的功能区达到相应的水质目标,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对丹江口库区、汉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引江济汉和引丹灌区输水渠道的水资源保护。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后对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进行科学研究,做好监测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开采量。

  (二)建设现代航运体系。

  加快推进汉江航运枢纽建设,加快汉江航道梯级渠化和整治,完成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形成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高等级航道圈。

  1.加快汉江航道梯级渠化和整治。

  兴隆以上航道主要以梯级开发为主,主要是在6个梯级回水变动区和大坝库尾不衔接段进行整治疏挖。兴隆以下航道采用整治措施实现1000吨级航道标准。重点工程包括丹江口至白河段、汉川至兴隆段、蔡甸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汉江局部航道整治工程等。

  2.加快港口码头建设。

  合理布局汉江岸线港口,对现有港口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港口体系。襄阳港、仙桃港、天门港、潜江港、钟祥港、沙洋港等重要港口或港区逐步发展成为装卸、仓储、配送一体化的地区物流中心。重点发挥襄阳余家湖港作为国家铁水联运换装港、内河大型煤炭中转专用港的作用,加快更新改造,增加煤炭中转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北煤南运、铁水联运、水陆联运的枢纽。促进以煤炭、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农副产品为主要装载物的大航运体系建设。

  (三)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十二五”期末实现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

  1.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加快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国家确定的襄州等12个产粮大县(区)为重点,大力开展高产农田建设。开展综合治理,提高耕地旱涝保收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整合资源,加快种植业板块基地连接力度,建立稳定可靠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重点建设优质稻和专用小麦板块基地。力争“十二五”期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基本建成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抓住国土资源部将我省汉江沿线土地整理列入全国重大工程计划机遇,通过“移土培肥”工程(丹江口库区)、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滩涂开发、村庄整治等工程措施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重点推进汉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洲滩围垸高产稳产农田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大力实施汉江流域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加大高产农田建设力度,建设一批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推进特色优质板块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棉花、油料、畜禽、水产、蔬菜、烟草、果茶、药材八大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

  2.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改造提升化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传统制造业。充分利用汉江流域丰富的盐卤资源、磷矿资源、石化产业基础,以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为重点,加强新型化工产业走廊建设,支持大型骨干磷化工企业整合磷矿资源,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建设荆门、应城、潜江、襄阳、天门、仙桃等化工产业集群和园区。改造提升纺织服装产业,支持服装业采用先进技术及装备,支持仙桃彭场、荆门无纺布及其制品、汉川马口缝纫线、襄阳樊城织布等集群发展。积极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化食品技术,加快发展各类方便食品、功能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工业,重点推进武汉东西湖食品加工园区等园区建设。

  ——大力发展汽车制造业。突出整车生产能力建设。实施大集团战略,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建成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专用汽车基地建设,突破性发展汽车零部件,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汽车发动机等关键总成及零部件产品,加快推进武汉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加快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以及清洁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形成包括武汉、潜江、天门等市在内的生物产业中心聚集区和以襄阳为核心的鄂西北生物产业拓展区,做大做强生物制药、现代中药与天然药物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支持发展化学医药制剂、新型医疗器械和高端卫生材料等特色产业。加速生物农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推动动植物良种产业化。大力发展数字电视、智能电器等消费电子产品,着力发展汽车电子和电机节能与控制产业,力争襄阳和武汉成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电子和电机节能控制生产基地。

  3.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

  发挥汉江流域名山、秀水、人文、都市的优势,确立“山水休闲、历史文化”的形象定位,形成“一线三核五区”的空间布局:汉江干流为轴线,打造汉江风光带;以武汉、襄阳、十堰为核心,构筑汉江流域旅游核心板块;形成神农架——大荆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大武当——丹江口文化生态旅游区、襄阳——荆门历史文化旅游区、汉江下游平原文化旅游区、武汉都市文化旅游区。重点打造八条精品线路,着力把汉江流域建设成为集文化考察、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和购物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要支撑。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

  1.构建沿江特色城镇带。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适应汉江流域城镇空间集聚格局的需要,构建以汉江为纽带,以武汉、襄阳两个城镇密集地区为支撑,三条城镇发展主轴和五条城镇发展辅轴相联结的汉江流域沿江沿线特色城镇带。

  2.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与生态城市建设,争取1个城市进入“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对流域内的城乡环境进行综合规划,统一整治,重点对流域内100个左右建制镇的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进行统一整治;对5500个村庄进行以生态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新村建设。全面推进汉江上游段生态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尽快制订中游段流域性总量控制与污染防治规划。

  3.建设滨水生态宜居城镇。

  位于汉江干流的城镇应以汉江岸线为基础,完善城镇功能,构建城市亲水区,带动城镇文化、商业、旅游等特色经济发展。在滨水区开发中,对用地功能进行重新调整,重点开拓公共空间。武汉江滩整治应向汉江两岸推进。襄阳应延长汉江江滩开发范围。潜江可引兴隆枢纽的水到市区,变死水为活水。

  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范围,包括武汉城市圈和长江沿线的宜昌市和荆州市,长株潭城市群和环洞庭湖的岳阳市、益阳市和常德市,环鄱阳湖城市群。“十二五”规划期间,要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主中心,宜昌、黄石、黄冈、株洲、湘潭、九江、景德镇为次中心,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通过整合区域内经济、文化、科技和资源、区位等优势,加速区域交通、产业、商贸、金融、技术、人才、信息等市场一体化进程,初步形成跨省域的区域经济高度一体化的城市集群;力争经过10-20年的建设,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之后具有全国性影响、对广大中西部地区具有强大辐射和带动能力的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一)积极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推进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十二五”期间,要在实现三个城市群内部一体化的同时,推进跨省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一体化建设。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首先利用长江航道优势,合力打造长江中游地区港口群,加快长江中游快速通道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武汉新港为主体,以宜昌、荆州、黄石、长沙、岳阳、九江、南昌为综合运输主骨架,以中部地区重要港口为补充的国内综合运输中转集散基地。重点建设一批适应能源、钢铁、化工原料、建材以及外贸物资等大宗货物中转的港口,加快建设铁水联运港。同时建设以冶金工业原料、建材转运为主的一批中小型港口。通过港口群的建设促进经济的融合,全面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进而形成中部崛起的隆起带。其次,以武广高铁、京九客运专线等为主体,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节点,加快三大城市群之间的快速通道和交通体系建设。对沿江重点公路、铁路等项目建设,优先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建设三个核心城市群之间的城际铁路,实现人员流动的公交化。

  2.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建设与合作。

  加快建设并完善沿江城市(镇)生产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逐渐提高污水处理率,大力整治区域内的鄱阳湖、洞庭湖、洪湖及湘江、汉水、赣江河道及两岸,使各城市内的河段有机污染明显改善。在沿岸5公里范围内,禁止发展有污染的工业和项目,加快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清洁工艺和绿色消费,发展生态产业;规划和建设沿江城市群绿地系统。

  3.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整合城市群内旅游资源,以绿色生态、古代遗迹、红色旅游三大板块为抓手,成立城市群内旅游合作联盟,共同打造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促进旅游线路互接、客源互送、统一促销、资源共享,最终实现群内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4.推进区域产业合作。

  根据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原理,群内城市合理确定自己的主导产业,相互错位发展。结合各城市已有的产业基础和自身特点,重点围绕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冶金、食品等产业,提高关联度,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一体化优势。

  5.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

  建立城市群区域内统一的市场体系,包括城市群商贸市场一体化、金融市场一体化、科技市场一体化、人才开发和使用一体化、信息网络一体化等的建设,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二)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合作机制。

  1.建立城市群的推动协调机构。

  湖北、湖南和江西三省共同争取长江中游城市群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促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目标。协商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调领导小组,就有关城市群协同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规划,并制定相关政策,形成有利于协作关系深化和优势互补的区域政策体系,为城市群内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作和竞争,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

  2.建立城市群科学发展机制。

  科学定位城市发展,合理布局产业,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群内城市应根据城市群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明确在城市群中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出台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相关政策,在土地、财政、税收、信贷、引资引智、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重点支持城市群内产业升级、梯度转移、产业对接、协作配套等方面,实现城市群科学长效发展。

  3.探索城市群合作新途径。

  长江中游城市群存在众多的共同利益诉求,各城市间要解放思想,在求同存异中推动区域合作。要建立健全省际高层决策会商、专家咨询论证与地方协作共治制度,探索省(市)际参事共聘、资源开发共谋、设施配置共建、市场营运共体、生态环境保育共治等经济社会发展新机制,形成中央主导、省(市)际联动、城市引领、业界响应、大众参与的区域协作模式。

  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

  一、抓好规划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指导,依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支持“十二五”期间湖北长江经济带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加强长江经济带区域间和部门间的协商与沟通。建立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协商解决跨市域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事关区域发展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加强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同水利部及其在汉的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部及其在汉的长江航务管理局、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国家旅游局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建立健全部省合作机制,争取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

  二、加强政策支持

  投资政策。支持湖北长江经济带推进资源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密集带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对经济带内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取消或减少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经济带外企业特别是东部企业投资经济带特色优势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等,在项目审批、核准方面给予支持,并落实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条件下,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或股份制形式成立各种非金融类投资公司。加大对省长江产业投资公司的培育、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长江经济带聚集,推进长江经济带项目的实施。

  土地政策。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要严格执行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标准,最大限度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顺应城镇化的发展要求,通过各种政策手段促进农民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通过控制城市外延,挖掘城区存量用地潜力,促进市民向社区集中;通过搬迁改造,加快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促进沿江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沿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用地交易市场。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建立评价结果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惩挂钩机制。

  财税金融政策。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三农”发展、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合并重组。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鼓励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典当公司。创新融资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业务、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积极发展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科技政策。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湖北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重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公共技术研发体系、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3个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人才保障政策。强化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切实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相适应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沿江地区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本地各类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培养适应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完善为长江经济带开发提供人才支持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体系。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到沿江地区创业。支持开展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技术、实用型人才队伍。

  三、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活力、创造活力和机制活力。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发展方法、发展模式,树立持续发展、协调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湖北长江经济带经济建设的目标任务得以持续落实、整体效应得以持续增强。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围绕湖北长江经济带各项重大举措,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

  (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邻域污染双向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研究制定三峡库区、税收调节、产业扶持等生态补偿标准和办法,通过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管理以及相关利益方的广泛参与,促进全流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新建项目准入机制,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结合国家和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在湖北长江经济带建立生态型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形成上下游之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和补偿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和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汉江中下游干流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把汉江中下游沿线28个县市区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二)创新湖北长江航运投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精神,争取国家在加强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和中西部地区内河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船型标准化和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等方面增加更多的投资。沿江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并根据建设需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鼓励和支持港航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深化支持内河水运发展的金融政策研究,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维护。统筹使用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和省现行减免税费政策。

  加大航运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吸纳、建造大批适航船舶。要整合湖北长江经济带的航运资源,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各航运单位要研发和建造标准化、系列化的运输船舶。金融单位对航运业要实行信贷倾斜,营造优良的航运企业发展环境。鼓励航运企业与大型货主、港口、国内外大型企业、物流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建立产权多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业务流程重组和产权重组,多渠道解决发展资金,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和提高企业效益。

  四、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电网建设,构建清洁、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要有序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进度。建立煤炭供应长效机制和能源储备机制,加快建设武汉、枝城、余家湖等沿江大型煤炭贮备、中转基地。制定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探索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气同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强化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的办法,实现“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以改善政务环境为突破口,以沿江各区和开发区为重心,以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打造“阳光政府”,为建设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的经济带而努力。

  六、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湖北长江经济带地处内陆,要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全面推进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和融合,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合作。以沿江工业园区为开放平台,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节能环保的重大项目。坚持出口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确保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和长江经济带特色的知名品牌,建立符合国际要求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

  七、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

  对于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要强化策划一批、启动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运作机制。加强项目策划、落实和深化,不断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提高项目成功率。提高项目运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项目进规划”的要求,完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重大项目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八、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市(州)政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保障区域内居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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