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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02 查看次数:13174 次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指导

  武银[2010]84号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区各中心支行;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经济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各外资银行武汉分行:

  为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做好信贷结构调整,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力度,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卒观念,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增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中小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巨大作用,担负起保增长、利民生的重任。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卒和经济结构调整也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湖北省抓住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外向型经济和内生型经济叠加的综合优势,大力推进“两圈一带”建设和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这些都为中小企业新一轮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金融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结合点。因此,全省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力争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占比高于上年的目标。

  (二)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金融机构改善自身信贷结构、分散银行贷款风险、培植未来优质客户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克服重大轻小的倾向,把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盈利能力强的优良中小企业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大信贷营销和扶持力度,正确处理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主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改进信贷管理,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服务质量

  (三)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金融机构要从中小企业的特点出发,改进和完善适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制订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特别要注重加大对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规范、信息透明、信用良好、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利率、收费优惠,利用信贷导向引导中小企业逐步规范和完善经营管理,从而形成银企良性互动。

  进一步改进授权授信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经营的特点,进一步改进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和方式,引导基层银行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要求,大力优化贷款结构,加强银企沟通,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四)建立新型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自身的金融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做到责权分明、奖惩分明。合理划分贷款责任,注意区别人为失误与客观变化所形成的风险责任,对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原则上不应追究信贷人员的责任。

  调整信贷投向,突出支持重点。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那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扶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要在符合市场需要的前提下,注意发挥各地的资源和技术优势,要注意重点扶持“两圈一带”和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防止出现新的′小而全′、不合理重复建设、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和资源浪费、环境污染。

  (五)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充分利用风险溢价机制,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对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实行灵活的计结息政策,以适应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减轻其财务压力。

  三、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六)积极支持东湖高新自主创新国家示范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抢抓机遇,突出特色,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给予倾斜,在支持政策上给予优先。对示范区内重点项目和优质客户,实行有条件预授信,加快授信投放。在营销策略上突出量身定做,要根据客户群体,量身定做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在示范区内广泛推广应用专利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试点。

  (七)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对资信良好、产销状况稳定的中小企业推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转贴现业务,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票据融资,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并结合票据业务积极探索和推广“厂商银”等合作模式,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实现多方合作共赢。鼓励金融机构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通过专业的技术和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大力推广“襄樊金融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促进银企良性互动。

  (八)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对中小企业市场进行必要的细分,推出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贷款产品。在扩大抵押资产范围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大力发展包括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在内的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增加可接受的担保物品种,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四、加强政策协调,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机制

  (九)积极发挥人民银行“信贷窗口”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增强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各级人民银行要根据本辖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了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解决资金供求中的困难与问题,积极参与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各种形式信贷营销活动,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单项信贷政策评估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紧密结合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改进外汇管理,促进企业贸易便利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认真做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工作,使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便利贸易项下对外支付。继续扩大出口收汇网上核销试点,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效益。积极争取中资企业外保内贷业务试点,充分利用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方式,支持出口创汇中小企业发展。

  (十一)探索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大力实施信贷客户培植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探索各种类型专业性的银企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信贷客户培植工作,通过相关部门的扶持、银行的辅导以及企业自身的努力,使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但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作为信贷对象予以培植,储备和扩大客户资源,帮助更多中小企业满足信贷条件,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十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采取适当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升担保机构担保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把担保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来规划,认真研究和落实扶持政策措施。要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办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非公有资本进入担保业,整合与优化现有担保资源,切实增强担保机构实力。担保机构要通过自我积累、风险基金、财政投入等方式不断增强其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扩大融资担保能力。不断完善再担保合作方案,形成整体合力,开展再担保项目合作。金融机构要重视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对信誉好的担保机构要扩大贷款放大倍数,以适当比例与担保机构共同分担信贷风险。

  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努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三)积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信息咨询和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法律、审计、资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上市辅导。做到提前介入,适时向中小企业提供搭桥贷款等配套融资支持和资金结算、结售汇、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成熟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直接融资。要积极支持设立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 发挥风险投资机构在支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成长中的作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法人间产权交易,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股权出让和相互参股等方式,利用外资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

  (十四)大力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努力扩大债券融资规模。积极关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引导企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进一步加大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深入调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发行前辅导,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探索推动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试点,持续推进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等创新产品,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六、加强扶持引导,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五)进一步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在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信用环境治理活动的过程中,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诚信知识和法规方面的宣传、辅导,积极为地方政府提供信用环境治理工作上的建议,努力建设信用县市,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增加信贷投入创造条件。

  (十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信贷桥梁作用。积极与掌握企业信息的政府部门合作,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整合机制,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批量采集和定期更新,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加大对守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制度,提高担保机构信息透明度,培育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适当放大担保杠杆比例,改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扩大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担保的覆盖面。

  (十七)为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立政府部门、企业、银行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确保银行债权的落实,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方面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七、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

  (十八)广大中小企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强素质,树形象,增信誉,积极主动争取信贷支持。一是要提高企业自身素质。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成本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尤其要建立规范透明的财务制度,定期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研发力度,不断开发出有市场、有销路、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二是要选准选好项目。项目是吸纳资金的载体。中小企业要想稳步发展、做大做强,就必须选准选好项目作为扩大规模、提升实力的关键措施来抓。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业发展方向,积极策划、筛选一批有市场、有竞争力和节能型、环保型、高技术的优势项目,积极向金融机构宣传推介,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三是要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广大中小企业一定要着眼长远,视信誉为生命,积极主动地接受银行的信用调查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信用等级,以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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