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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9 查看次数:17647 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全市5G网络部署和普及应用,确保全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水平处于全省第一方阵,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襄阳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网络建设目标:到2021年,全市5G网络建设累计投入20亿元,力争建设5G基站6000个。其中,2020年投资9亿元,充分利用现有站址资源部署并开通2200个5G基站,实现襄阳市中心城区5G网络基本覆盖;2021年,投资11亿元,新增5G基站3800个,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市、区)主城区及重要区域全覆盖。

——产业发展目标:深度参与全省“芯屏端网”产业链分工,着力引进培育一批5G产业链延伸配套的制造骨干企业,加快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新城。到2021年,重点培育配套骨干企业20家以上,全市5G产业(5G通信服务和“芯屏端网”制造)产值过1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产值过500亿元。

——行业应用目标: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赋能、赋智全市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数字政府等领域的5G应用。到2021年,5G在各行业应用示范项目累计突破10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统筹、开放共享”的原则,统筹各基础通信运营商提出的5G基站建设需求,编制全市5G基础建设发展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将5G基站和各类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国铁塔襄阳分公司、各基础通信运营商〕

2、推动社会资源向5G基站开放共享。全面推动铁塔、室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等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多杆合一”试点示范,在长虹路、檀溪路、沿江大道、奔驰大道、汉江路、春园路等有条件的道路率先实现集市政照明、电力塔、城市监控、交通信号、通信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杆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公共资源开放标准和共享制度,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重要交通设施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向5G网络建设开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汉江国投、国网襄阳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襄阳分公司、各基础通信运营商〕

3、推进5G网络规模组网。按照“新旧站并用、宏站微站结合”的原则,分步实施5G基站建设。各基础通信运营商积极争取更多倾斜投资,推进全市中心城区重要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同步推进自贸区、东津新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深圳工业园等园区实现5G覆盖,逐步覆盖各县(市、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医院、重点产业园区和旅游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国铁塔襄阳分公司、各基础通信运营商〕

(二)加快5G产业发展

1、发展5G创业载体。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举办5G创新应用大赛,结合全市大数据产业布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评选出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5G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5G产品供给能力。按照“提升整机、补强研发、引进配套、拓展领域”的发展思路,提升5G终端产品、印制电路板、5G新型材料、传感器等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依托泰凯电子科技园、振华宇科(襄阳)智慧创新产业园、东津新区大湾区(襄阳)工业园、宜城清华同方电子产业园等专业化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和培育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导航终端、可穿戴装备等智能终端产业。紧抓东风与华为合作契机,围绕智能网联等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整车研发和生产体系,形成国内知名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数字产业发展。依托华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数据中心构建云计算领域基础性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引进大数据基础技术、通用计算引擎、交互感知、智能数据分析应用等一批关键领域重点企业,逐步构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完善的产品综合服务能力。以政务数据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打破数字流通壁垒,加快建立数字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经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基础通信运营商)

(三)加快5G融合应用

1、5G+工业互联网。支持龙头企业利用5G网络加快企业内外网改造,助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去存。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创新应用,在汽车、食品、医化等行业开展多场景标识解析推广,加大市内重点企业接入规模,逐步形成辐射中部地区的标识服务节点。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实现基于5G通信的工业互联网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以及产业链、创新链的创新应用。支持本地云平台服务商、基础通信运营商助力企业上云,培育一批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加快构建襄阳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基础通信运营商〕

2、5G+智慧农业。加快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促进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探索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质量溯源、农业应急指挥、农机作业调度等新型现代农业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创新农业领域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G+智慧医疗。支持重点骨干医院开展5G环境4K高清远程手术示教、远程影像阅片、远程B超、全方位生命特征感知、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动5G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应用落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5G+智慧教育。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扩大优势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展基于5G网络的智慧校园、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推动校园智能化管理、互动教学、虚拟课堂等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5G+智慧政务。推动5G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应用,探索推进反恐维稳、交通执法、生态环保、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政府治理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不见面”审批,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5G+智慧交通。推动重点运输企业搭建基于5G通信的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在道路运输业的应用,提升道路运输车辆监控水平。加快襄阳市无人驾驶试验场地建设,基于5G技术支撑试车场内汽车互联、自动检测、性能测验等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5G+智慧景区。加快景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大数据、物联网、景区VR展示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升景区智慧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市内5G智慧景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5G+生态环保。建设5G环保监测点,规划5G+环保监测平台,探索通过5G高速网络,对汽车尾气、工厂排放气体、污水排放、河流湖泊的立体化监控、智能化分析和全联动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5G+智慧能源。利用5G网络构建的物联网平台建设电动车换电设施,解决市民电动车电池续航短、型号杂、充电难等问题;结合新建楼盘及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增加小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消除自行充电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医疗、金融等行业,开展智能备电、静音发电,解决不间断供电难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汉江国投、国网襄阳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襄阳分公司〕

10、5G+智慧城管。依托5G网络探索构建以物联网为基础、以智能化为特点的城市管理新技术应用,综合运用实时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多维信息感知等信息化手段,建设5G+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创新平台,形成具备高度感知、互联、智能的城市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襄阳市推进5G建设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每半年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落实情况,适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重点项目和时间表。

(二)优化审批流程。优化5G通信基站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对现有存量铁塔升级改造中需占用地面空间新建配套设施的,采用边建设边报备的办法加快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5G建设纳入新基建绿色通道,对于用地需求给予保障落实。

(三)联合规划图审。根据议题需要,将铁塔公司纳入市县两级规委会成员单位,开设联合审批窗口,按照《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嵌入新建、改扩建楼盘及道路等公共设施联合图审、联合验收两个环节,适应5G网络建设的需要,确保为5G产业建设预留足够空间。

(四)降低运维成本。推动存量基站供电方式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及时受理5G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提高报装效率,加大5G基站用电量优惠力度,降低基础通信运营商用电成本;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涉密楼顶屋面及所属公共区域向5G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不得收取任何租金;在保障桥梁隧道安全的情况下,开放过江过河桥通道,不再收取附挂费、租赁费、使用费等任何费用。

(五)确保网络安全。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并按照同等基站数量提供替代站点;对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和恶意阻断基站运行、妨碍通信抢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将恶意涨价逼迁通信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纳入不诚信名单。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广电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基础设施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消除公众对基站的恐惧心理。

(七)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全市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和应用普及。加大政府部门和基础通信运营商协同招商力度,发挥各级已有政府性基金的投资支持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5G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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