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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7-21 查看次数:16865 次

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克服下行压力、实现平稳增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主办银行制度

粮棉油加工贸易企业信贷融资的主办银行原则上确定为市农发行,其他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确定为该企业信贷融资的主办银行。主办银行要增强支持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力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精心培育和跟踪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在主办银行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情况下,其他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同时,主办银行要承担对企业贷后管理的主要责任,加强与其他行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防范信贷风险。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监会的“七不准”规定,贷款利率不能“一浮到顶”。实际执行贷款利率要根据企业信用评级情况合理确定,坚持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若有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市内各家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要降低担保费率和小额贷款利率,在今年内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兴天担保公司不超过1.5%),小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3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企业收取贷款保证金。

三、提高押品的有效抵押

国土、房产等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善对市域内的土地、房产分区域和类别确定评估指导价格,并适时加以调整。根据企业融资需要,相关部门要及时合理进行评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押品抵押融资的折扣率,原则上在原有基础上要提高10%以上。

四、建立企业贷款停贷报告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正常、实质控制人没有出现道德风险的企业,在贷款到期偿还后,要确保续贷且要尽可能缩短续贷时限,在企业信贷资料组织齐全情况下,续贷时限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工业企业的信贷融资出现500万元以上的停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书面报告,由相关部门视情况另作协调处理。

五、杜绝违规收费

针对企业的收费要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要组织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除贷款利息之外所有收费的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推进融资产品创新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汇报和争取,更多地运用金融新产品和融资新模式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使工业企业能够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单质押、商业保险、典当等多种方式得到信贷融资支持。要积极为工业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发展工业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变客户找银行为银行找客户,主动对接企业,合理选择或量身定做融资产品,为企业融资提供个性化服务。

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银监会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可大可小,利率可高可低、押品可有可无、期限可长可短”的有关精神,着力营造“八可”的信贷融资氛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八可”要求。

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对无正当理由到期不偿还银行贷款及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办要将其纳入黑名单,实行黑名单管理,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各家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停止一切信贷支持。

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逃废债主体的资产依法及时进行追缴和处置。

八、加大金融机构信贷考核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做到“两个不低于”,即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将“两个不低于”纳入全市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体系进行综合考评,对“两个不低于”不达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调增财政性存款。

进一步完善存贷挂钩调整办法,对前三季度的存贷挂钩考核调整以贷款净增和增量贷存比为考评指标,按各占50%的权重综合考评后进行调整,年终按原考核调整不变。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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