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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2 11:25:18 查看次数:3024 次

宜昌每年1000万元支持物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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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物流局(市政府物流办)历时一个多月完成《意见》草拟,征求了43家单位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送审稿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
      为了做好《意见》的推进实施,宜昌市政府成立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流局(市政府物流办),市物流局局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和意见各项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物流引导资金使用意见。

  

 出台背景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
        二、进一步促进宜昌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为新时代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物流基础支撑。
        三、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宜昌现代物流业发展。
 


                        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了大物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宜昌市社会物流总额达到10000亿元,物流产业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宜昌市A级物流企业达到100家,宜昌初步建成长江中上游物流枢纽城市。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到2035年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要把宜昌建成全国重要的航空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枢纽、国际物流枢纽。


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了提升物流供给能力、要素能力、创新能力等三大工作任务,促进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
      一是提升物流供给能力,构建现代物流硬件体系。结合宜昌地理优势,重点加快建设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三峡区域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物流节点体系、县乡村物流网络节点,形成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
       二是提升物流要素能力,提高物流产业服务水平。结合宜昌物流业发展需求,提出做优做强本土市场主体、促进物流总部经济发展、推进绿色物流装备与技术应用、发展物流金融、重视物流人才培育,深化货运通关改革、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物流业“放管服”等主要任务。       
       三是提升物流创新能力,推动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拓展对外物流新通道、加快智慧物流、物流标准化建设、多业联动、专业物流创新发展等。
 

支持政策

    《意见》的十六项支持政策包含财政支持、税收政策、用地扶持政策和保障物流运输车辆路权政策四个部分。大家最关注的肯定是财政支持方面,小编带领大家着重了解财政支持。

      市级财政每年从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有限支持高级版A级物流企业及多式联运、物流液态创新发展。
      01 培育龙头物流企业.  对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评定为国家5A、4A、3A、2A级物流企业或者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20万、10万、5万元资金奖励。
      02 支持多式联运发展, 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对以云池港、白洋港为水运节点,开展铁水中转集装箱运输,且其季度完成铁水中转集装箱不少于100标准箱的航运、物流企业,按实际完成的载货集装箱箱量,经测算后给予补贴,每标准箱补贴不超过1000元。
      03 鼓励物流业态创新对开展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绿色物流等先进物流方式的企业按照相关行业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为优秀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0万元资金奖励。对年新增500万元以上标准化、智能化、冷链、新能源等物流设备的物流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物流信息平台或者物流信息系统投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符合规划的物流园区及3A级以上物流企业建立智慧物流管理系统,并接入三峡宜昌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补助。
       04 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对符合宜昌市物流发展规划且具备公共服务功能的重点物流园区、多式联运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及中央大型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5A级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等物流项目,除享受宜昌市招商引资政策外,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土地款),参照湖北省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办法,依照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2%给予奖励,且优先奖励经过地方初审、参加部省物流资金竞争性分配但尚未获得补助的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奖励超过200万元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对品牌快递企业在宜昌建立总部或者市级以上区域性快件分拨中心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0万元。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土地款),再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高于20万元。
       05 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对建成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的企业,参照湖北省农村交通物流发展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办法,按照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为优秀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06 加快航空货运发展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单独设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奖励办法。
      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延长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调减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鼓励物流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在用地扶持政策方面:优先安排物流项目用地;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经依法批准利用的荒山、荒地、荒滩和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物流业;给予物流企业土地使用权优惠。
       在保障物流运输车辆路权政策方面:优化物流车辆城区通行管控;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和其他社会物流车辆,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为加强组织领导,宜昌市里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要科学制定和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优化全市物流节点网络和配套服务体系;要建立物流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物流市场监管;要加强物流行业组织建设,强化物流协会、商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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